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责任编辑:经贸马院发布时间:2024-09-24浏览次数:18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月24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

党总支书记、院长王兆婷传达学习了学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精神。她强调,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基石。《条例》的修订和施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保密法治建设、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重要意义。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将保密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是要认真落实“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三是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努力营造人人“学保密、懂保密、善保密”的良好氛围,为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贡献更多力量。

学院专任教师高云涛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实施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介绍了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使与会人员对国家秘密的界定、定密程序、保密措施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学院全体教职工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深刻认识。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修订和施行为保密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指明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技能、强化保密管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