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更好地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项目和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从严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对象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需考虑年级梯度,须有2019级或2020级成员。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以下二类申报人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已有创新项目或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还未结题的学生、指导老师不得重复申请;
(2)2021年7月前离校的学生(即现在大三学生)。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推荐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的项目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4.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为载体,包含产品创意设计、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社会调研三个类别。申报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方案具有可行性,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项目选择要注意与“挑战杯”系列竞赛相结合。
二、项目申报、审批与管理
(一)学生申报,各系初审
1.项目申报人请先查阅《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及有关申报通知,明确申报相关要求。
2.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经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报所在单位团总支。
3.各团总支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项目汇总并排序后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汇总表》,经系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将汇总表和申报书统一报学校团委。
(二)各系上报,学校评审
学校团委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系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学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项目。
三、项目立项与管理
1.项目下达。学校团委将当年度大学生创新立项项目发文公布并下达给各系。
2.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推荐。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情况和有关规定,择优推荐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注: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申报。)
3.项目管理。项目采取申报学生和指导老师双负责制,申报学生设第一申报人和第二申报人(建议第二申报人由大一年级学生担任),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指导老师应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业务水平和时间保证,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
4.项目检查。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中期检查合格者,发放经费卡,予以全额资金资助。
四、项目结题与验收
1.在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将结题材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后上报学校团委。
2.项目结题验收以书面评审和项目答辩(参照学校“挑战杯”竞赛集中答辩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最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验收,通过验收视为项目结题。
五、其他要求
请各系在对项目进行排序并汇总后,将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纸质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前报学校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jiettuanwei@126.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联系人:陆炫逸;联系电话:86929921。
附件一 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二 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三 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四 2021年浙江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汇总表.doc
共青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