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学校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将于2021年1月底结束,为顺利推进聘期考核工作,现开展聘期考核完成情况的摸底工作,请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浙经职院〔2018〕117号)、《<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浙经职院〔2019〕102号)要求,参照考核条件对每位教职工的业绩完成情况逐项摸排,对尚未达到“合格”条件的人员,需做好预警、督促和帮扶工作。
聘期考核结果是续聘、缓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也是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的基础。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工作,在认真排摸的基础上,形成本部门的聘期考核摸底情况报告,填写《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摸底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2212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373791038@qq.com。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联系人:毛明科。电话:8928。
附件:
人事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