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会关于学校第十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150

各分工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我校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根据工会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学校第十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案征集要求

(一)各分工会应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发动,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提案的方式履行代表职能、建言献策,撰写高质量的提案。

(三)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经3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一事一案,分析清楚,建议具体。

二、提案征集范围

(一)关于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上级规定的建议;

(二)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建议;

(三)关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建议,如加强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关于教职工权益方面的建议;

(五)关于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方面的建议。

同时,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一)与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

(二)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三)教职工个人的问题;

(四)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征集时间及交案方式

各系(部)分工会应征集至少2件提案,机关分工会应征集至少1件提案,书面提案应有提案人和附议人签字。2020年12月10日前上交附件2纸质稿,并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865435024@qq.com,联系电话:89718330。

  

附件1: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pdf

附件2: 附件2: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提案表.docx


  

                                  校工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