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系列学习研讨。各部门要召开教师节重要寄语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学深悟透教师节重要寄语的深刻内涵。
二、撰写心得和研究文章。教职工要从不同视角、不同维度撰写多种类型的学习体会文章。学校将开展“学寄语、悟思想、育新人”专题征文评选活动,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要带头深入解读教师节重要寄语,积极参加征文评选活动。请各部门于11月2日前将征文发送至宣传部(每个总支至少两篇)。校系两级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等平台要开设学习专栏,刊发心得体会和学习文章,形成浓厚的研究解读教师节重要寄语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系列专题活动。各系各部门可以开设“特殊的一堂课”或组织一次特殊班会、特殊教研活动、特殊演讲比赛等,多形式搭建学生和教师讲述、展示学习教师节重要寄语感想的平台。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时发布深入学习教师节重要寄语情况,形象生动展示学习成果。
四、组织系列宣传巡讲。以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主遴选部分教师组建宣讲团,在校内开展教师节重要寄语专题宣讲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精神内涵传达给所有教职工,进一步推动寄语重要精神入耳入脑如心。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将教师节重要寄语与《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有机结合,开展系列理论阐释,并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中。
各部门要以“三地一窗口”的要求和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把学习贯彻措施落实到位,形成贯彻落实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长效机制。请于11月20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夏欢,联系电话:86929951。
附件1:习近平寄语.doc
附件2: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doc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通知.pdf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