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浙教工[2020]5号)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我校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2.教职工参与面广。活动覆盖各岗位,教职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3.成效明显。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4.选树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1.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推选工作安排
请各分工会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推选工作。推选名额:“三育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并将推荐材料于6月3日下班前上交附件2,附件3。电子稿发送到865435024@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doc
附件2: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3: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工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