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进行学校骨干教师资助选拔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0-04-13浏览次数:179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根据《骨干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经职院【2017】99号),现就骨干教师资助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骨干教师资助资助对象

骨干青年教师资助主要面向经学校培养,已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不包括仍在培养期内的骨干教师。与学院专业带头人不重复资助。

二、资助人数及经费

学校每年择优资助5000元/人,每年资助人数不超过30人。

三、业绩条件

在完成2018年、2019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针对2018年和2019年分别资助),申报资助当年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和系部重点工作,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考核A;

2、独立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或主编教材、出版学术专著等);

3、主持厅局级以上课题(含教改课题)1项及以上;或排名前3主要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含省资源共享课)1门及以上;

4、主持横向项目(单项经费:理工类1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2万元及以上,须进学院财务账)1项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或主持转化或推广科技成果1项及以上,且创造经济效益超过50万元;或主持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到校经费15万元及以上;或学院派出挂职锻炼(顶岗实践)半年以上,考核优秀;

5、指导大学生科技、文化等竞赛获得国家三等奖1项及以上,排名前2;或指导大学生科技、文化等竞赛获得省二等奖1项及以上,排名前3。

四、资助申请程序

按照“本人申请,系部推荐,职能部门审核,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校发文”的程序。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规范填写《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3),一式三份交所在系部推荐后,连同《骨干教师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5)于4月24日前统一交人事处22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51651467@qq.com。联系电话:86929819(8819),联系人:翟所霞。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骨干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2018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骨干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请表  - 副本.doc

附件3:2019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骨干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4:2018年骨干教师资助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2019年骨干教师资助申报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