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中心)、处室: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1〕2号)要求,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启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 3),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前期相关研究基础或研究成果,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且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在编教职工。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 2 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2.各系(部)、学院(中心)、处室将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汇总后上报,学校从中遴选3项推荐申报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3.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时间从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学院(中心)、处室认真组织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论证活页和汇总表》(见附件2),并请于2021年4月9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将附件2的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杜宏静 联系电话:86929775 邮箱:474062808@qq.com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 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论证活页和汇总表.doc